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措施研究
卢孔生
内蒙古华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00
摘要:工程建设活动不断向山区、丘陵、河谷及复杂地质区域延伸,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对施工安全、运营稳定和区域公共安全形成持续影响。当前隐患排查中仍存在基础资料更新不及时、现场识别精度不足、风险分级与责任落实衔接不紧等问题,导致部分隐患难以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基于此,文章围绕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措施展开研究,先分析隐患识别、动态监测和管理衔接方面的主要问题,再从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与应急管控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措施。研究认为,只有形成“排查—评估—预警—治理—复核”的闭环机制,才能提升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关键词: 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防治措施
工程地质灾害往往产生于复杂地质条件与工程活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边坡开挖、基坑施工、隧道掘进、道路拓宽、矿山开发和弃渣堆放等活动,都会改变原有岩土体受力状态和地下水运移条件,使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隐患逐渐显现。尤其在强降雨、持续降雨、震动扰动和排水不畅等因素叠加时,隐患可能由缓慢变形转为突发破坏。因此,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不能只依赖灾后处置,而应把工作前移到隐患排查、风险识别和过程管控阶段。通过建立系统化排查机制和针对性防治措施,可以为工程建设安全、运营维护和周边环境稳定提供可靠支撑。
1、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中的主要问题
1.1 隐患识别范围不够全面
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首先面临的问题,是排查范围容易局限于已登记、已暴露或已有险情记录的隐患点,而对工程活动中新形成的潜在风险关注不足。实际工程中,施工便道、高陡边坡、弃土弃渣场、临时堆载区、沟谷汇水区、隧道洞口、基坑周边和排水出口等部位,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变化性。如果排查仅依据既有资料,缺少对现场地形地貌、岩土结构、裂缝发育、地下水出露和人工扰动情况的综合判断,就容易遗漏尚未成灾但已具备失稳条件的风险源。此外,不同灾害类型之间还可能存在转化关系,如边坡松动后形成崩塌物源,暴雨条件下又可能进入沟道并发展为泥石流。因此,隐患识别不全面会直接削弱后续防治工作的针对性。
1.2 动态监测与风险研判不足
工程地质灾害并非静止不变的对象,其危险程度会随着降雨、施工进度、地下水位、坡体变形和支护状态不断变化。当前一些排查工作仍偏重阶段性检查,重视汛前集中排查,却对雨中巡查、雨后复查、震后核查和施工关键节点复核重视不足,导致风险变化不能及时反映到防控措施中。部分工程虽然设置了监测点,但监测内容较单一,主要记录表层裂缝或人工巡查现象,缺少位移、沉降、孔隙水压力、降雨量等数据之间的综合分析。还有一些监测成果停留在记录层面,没有形成预警阈值和响应机制。当隐患从缓慢变形进入加速变形阶段时,管理人员难以及时判断风险等级,容易错过最佳处置时机。
1.3 排查成果转化和责任衔接不紧
隐患排查的价值不只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推动问题进入治理流程。但在实际管理中,排查成果有时只形成文字报告或台账记录,未能进一步转化为明确的治理任务、责任清单和复核要求。部分隐患点虽已标注风险等级,却缺少对应的处置时限、资金安排、技术方案和责任主体,导致“查而未治”“治而未验”的情况出现。工程地质灾害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属地管理部门,若职责边界不清,就容易在隐患整改中出现推诿或空档。同时,台账更新不及时也会造成信息滞后,隐患范围、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后,原有防治方案仍被沿用,削弱排查成果对实际防灾工作的支撑作用。
2、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的具体措施
2.1 完善多源排查与分级评价机制
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应从排查方法上实现由单一现场查看向多源综合识别转变。首先,应系统收集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勘察资料、历史灾害记录、降雨资料、地形地貌图和施工设计资料,初步划定重点排查区。其次,应结合现场踏勘,对边坡裂缝、岩体卸荷、危岩体、软弱夹层、地下水渗出、坡脚冲刷、沟道堵塞和人工堆载等现象进行逐项核查。对于复杂区域,可采用无人机航测、遥感解译、物探、钻探和原位测试等手段,提高隐患识别精度。排查完成后,应按照灾害类型、稳定状态、威胁对象、诱发因素和后果程度进行风险分级,建立“一点一档”台账,明确隐患位置、范围、成因、等级和建议措施,使后续治理有据可依。同时,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还应强化不同专业之间的信息协同,将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和监测等资料进行统一整合,避免因信息孤立造成风险遗漏。对于地形条件复杂、工程扰动频繁的区域,应适当提高排查频次,尤其在汛期、连续降雨和大规模开挖阶段开展重点核查。针对已发现的隐患点,还需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补充新增变形、裂缝扩展及周边环境变化情况,提高风险评价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2 构建监测预警与巡查复核体系
对已识别的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应建立“人工巡查+仪器监测+预警响应”的综合管控体系。对于滑坡、崩塌和高边坡,可布设裂缝计、位移计、倾角计、GNSS监测点和视频监控设备;对于泥石流沟和汇水沟谷,应重点监测降雨量、沟道堵塞、松散物源和排水能力;对于地面塌陷和采空区,应加强沉降、裂缝和地下水变化监测。监测数据不能孤立使用,应结合降雨阈值、变形速率和施工扰动强度设定分级预警标准。日常管理中,要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制度,发现裂缝扩展、渗水增大、落石增多、排水受阻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响应。通过连续跟踪和定期复核,可使隐患变化被及时捕捉。此外,应进一步完善监测信息共享和快速处置机制,确保监测数据能够及时传递至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对于监测数值异常、位移突增或降雨超阈值等情况,应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核查,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停工、封闭或人员撤离等措施。巡查人员还需结合现场实际,对边坡植被变化、排水设施损坏、地表塌陷及新生裂缝等现象进行综合判断,避免仅依赖单一监测数据。通过强化动态分析与现场复核联动,可进一步提升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3 推进工程治理与应急避险闭环管理
防治措施应根据灾害类型和风险等级分类实施。对不稳定边坡,可采取削坡减载、锚杆锚索、抗滑桩、挡土墙、挂网喷混凝土和坡面防护等措施,提高坡体稳定性;对地下水和地表水影响明显的区域,应优先完善截水沟、排水沟、盲沟和泄水孔,减少水对岩土体强度的削弱;对泥石流沟,应清理沟道堵塞物,设置拦挡坝、排导槽和沉砂设施;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治理的高风险隐患,应设置警示标志、划定危险范围、制定避险路线和临时转移方案。治理完成后,还应组织技术复核,检查工程质量、监测效果和风险降低程度,并将结果更新至隐患台账,形成“发现—治理—验收—复查”的闭环管理。在工程治理实施过程中,还应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和后期维护管理,防止因治理措施失效而导致隐患再次扩大。对于已完成治理的边坡、沟道及支护结构,应定期检查锚固稳定性、排水通畅情况以及结构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应结合区域实际完善应急演练制度,明确人员撤离路线、物资调配流程和现场指挥机制,提高突发灾害情况下的快速响应能力。通过治理、维护和应急管理同步推进,可进一步增强工程地质灾害防控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3、结语
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是一项连续性、系统性工作。通过分析可以看出,隐患识别范围不足、动态监测薄弱、排查成果转化不畅,是影响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效果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从多源排查、分级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和应急避险等方面建立完整工作链条。经本文论证,通过完善隐患台账、强化动态监测、落实分类治理和闭环复核,可以有效提升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的针对性与执行力,降低灾害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不在于单次排查或单项治理,而在于把风险识别、技术处置和责任落实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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